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版金融许可证换发工作方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批准,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已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2009年12月31日
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一期2103-2111室、2201-2216室
机构编码:B1064H23201000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发证日期:2021年09月23日
联系电话:025-68584114
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