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外汇绿色通道

2020年01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月27日下达了《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文),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外汇局决定,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一、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可先行办理,并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